4月24日,“雷公”雷武泽起诉人贩子王浩文、胡某雄的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开庭。庭审结束后,雷武泽表示,“他不承认拐走我的儿子川川,但他愿意向被拐儿童家长道歉,写了一份道歉书。我也不接受他的道歉,这没有意义。6块钱的事情,法官说会尽快宣判。”其代理律师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表示,“后期等待宣判结果再做打算。”
雷武泽在21日已经开车赶到了南充,他告诉记者,“要向王浩文讨个公道,要让更多被拐儿童回家”。

寻子家长“雷公”
因左侧的眉毛有些特别,“是立起来的”,雷武泽在寻子圈被称为“雷公”。他来自四川南充,1995年因工作原因搬到湖南岳阳。2001年,仅3岁的儿子川川在被邻居苏某某带出去玩后失踪。雷武泽说,原因是一名男子和苏某某开房,趁她洗澡时将川川带走。从此,雷武泽踏上漫长的寻子路。一直到2023年6月,雷武泽寻回了川川。
随着川川被找到,人贩子王浩文的更多犯罪事实浮出水面,并被更多人关注。
2024年5月初,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南充中院开庭。在案证据显示,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、贩卖儿童犯罪活动,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,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,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,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,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。
2024年6月,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: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王某琼(王浩文的前女友)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;胡某雄(王浩文的妻子)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六千元;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,上缴国库。
在一审中,王浩文拒不认罪,不承认拐卖了川川等人。一审宣判后,王浩文、胡某雄不服,提起上诉。
2024年11月28日,该案二审由四川省高院开庭审理。据雷武泽透露,二审中,王浩文只承认拐卖了其中3人,拒不承认参与拐卖了川川等8名儿童。
2025年1月21日,四川省高院对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,维持了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。
其实,雷武泽一直想民事起诉王浩文。由于案情特殊,法院建议雷武泽等刑事案件宣判后再提出民事起诉。在刑事案件二审中,法官询问王浩文是否愿意进行民事赔偿,王浩文称,愿意赔偿,但没有钱。
2024年12月,雷武泽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递交了《民事起诉状》,向王浩文、胡某雄索赔6元,并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。2025年1月2日,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。
根据《民事起诉状》,雷武泽夫妻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、胡某雄分别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寻亲交通费1元、误工费1元、精神损失费1元等,共计6元。此外,公开忏悔赔礼道歉。
4月初,雷武泽与儿子川川的关系引发舆论热议。雷武泽发布跟儿子川川的聊天记录,寻亲成功10个月后被儿子拉黑,直到一年后才重新建立联系。对此,雷武泽表示,“希望大家不要再网暴川川,很多事情是做父亲的不对。这两年中,我们跟川川的情感修复撕扯来撕扯去,换位思考,都是对的。但是作为一个父亲,对儿子造成了一些困扰。”
这次“6元”的民事诉讼也引发舆论争议,雷武泽称,“此次民事起诉,不是浪费司法资源。”对于后续的打算,雷武泽表示,现在先等待判决结果,给自己一个交代,也让大家知道寻亲家长不容易。
来源:环球时报客户端、齐鲁晚报